(一)对于未签合同,劳动者可收集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的二倍工资,计算时以正常出勤月工资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数额为准。
(二)针对未缴社保,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事宜。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要求补缴。若因未缴社保遭受损失,如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失业金损失等,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三)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或补偿,劳动者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