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索回彩礼,先仔细对照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且已离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已离婚。
(二)收集相关证据,如彩礼给付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彩礼的数额及给付情况。
(三)若符合情形且决定索回彩礼,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要如实向法院说明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等,以便法院综合判断返还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