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伙协议有明确约定,严格按照协议中规定的退还方式、时间和比例退还投资款,比如约定按出资比例且无附加条件,就按此执行。
(二)若协议未约定,先对合伙财产清算,涵盖合伙投入财产、经营积累财产及债权债务。清算有剩余财产时,按合伙人出资比例或盈余分配比例分配并退还投资款。
(三)若合伙经营亏损,合伙人按约定或法定比例分担亏损后,退还剩余投资款。部分合伙人有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减少其应退还投资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