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在哺乳期离婚争取费用时,若涉及子女抚养,要收集对方收入证明等材料,明确其收入情况,以便合理确定抚养费数额。若对方有固定收入,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争取抚养费;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50%。若对方无固定收入,可收集其所在行业平均收入等证据来确定抚养费。
(二)若女方生活困难,要准备好能证明自身生活困难的材料,如经济收入证明、负债证明等,要求另一方从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三)若男方存在重大过错,女方要收集男方过错的相关证据,如出轨的聊天记录、家暴的报警记录等,以此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