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遇到部分涉外民商事案件,要明确该类案件被集中管辖,应向特定法院提起诉讼,可通过咨询律师或查询法院公告等方式确定管辖法院。
(二)涉及环境资源案件时,当事人需了解这类案件由专门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向对应的法庭进行起诉。
(三)在知识产权案件中,鉴于其专业性强且多由知识产权法院或指定法院集中管辖,当事人要提前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以便顺利维权。
(四)遇到跨行政区划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为排除地方干扰,当事人要清楚此类案件会被集中管辖,积极配合集中管辖的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这为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特定类型案件的集中管辖提供了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