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建筑工地死亡赔偿问题,家属首先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以证明死者与建筑工地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水平。
(二)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确保符合工伤条件,这是获取赔偿的关键。
(三)按照规定的计算方式,准确计算各项赔偿金额,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亲属情况和死者工资按比例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