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公证的财产属个人财产,使用时财产形态变化能证明来源仍属个人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难区分可能成共同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不能返还,离婚分割可适当考虑,能证明借贷关系按债权债务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前公证的财产明确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当财产形态改变,只要能证明其来源为婚前财产,其个人财产属性不变,像用婚前存款购车,车依旧是个人财产。然而,若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如婚前存款存入婚后共同账户导致难以区分,就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使用婚前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通常视为对家庭的贡献,不能要求返还,但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会适当考量。若能证明使用是借贷关系,就按债权债务处理。若大家在婚前财产处理、婚后财产混同以及相关权益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