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车骑行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和合理车速,避免因跟车过近导致追尾。
(二)汽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不突然急刹车、违规停车、掉头等,减少引发追尾事故的风险。
(三)发生事故后,双方应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勘查,如实向交警陈述事发经过。
(四)若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