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系被继承人之 ,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 于 年 月 日意外身亡,留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二、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利于被继承人孩子 成长原则,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遗产范围内扣除 元作为孩子抚养费用。
三、各继承人承诺遵守被继承人遗书中的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前后均不得违背遗书中所明确的内容。
四、各继承人确认,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名下所有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二分之一属于被继承人之妻 女士所有;余下的二分之一作为被继承人遗产进行分割,各继承人继承此遗产的四分之一。
五、被继承人与其妻 之夫妻共同财产为:位于北 号房屋一套;位于北京市 区 号房屋一套;股票(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市值
元;奥迪A6汽车(车牌: )一辆;被继承人在 公司的股权价值;应收债权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