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陪嫁房离婚时的判决因情况而异,婚前女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女方名下的属女方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后女方父母出资登记女方名下,未明确只赠女方为共同财产要分割,明确则属女方个人财产;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无论登记谁名下均为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婚前女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女方名下的陪嫁房,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女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女方名下的情况,若无明确赠与一方的表示,基于婚姻关系及公平原则,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只赠与女方的,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而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体现了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和贡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如果您在陪嫁房分割等婚姻财产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