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半年后发现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收集相关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明、银行存款明细等,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该部分财产。
(二)判断在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身份,若为无过错方且是被告,在离婚诉讼中未主张损害赔偿,可在离婚后一年内收集老婆出轨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等,单独起诉要求损害赔偿;若为原告,离婚后则不能再主张。
(三)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无论是否离婚,都要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按时支付抚养费、关心子女成长,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等条文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