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企业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海关规定,不参与保税仓货物未经许可的二次销售活动,在涉及保税仓货物交易时,确保已经获得海关许可并补缴应缴税额。
(二)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和员工培训,提高法律意识,明确违规销售保税仓货物的法律后果。
(三)若发现他人有此类违规行为,可向海关等相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