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抚养权
若双方能达成共识,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也可选择去公证处公证。若无法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方需向法院起诉,同时要证明对方存在不宜继续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患重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变更监护权
由有关个人或组织向法院提出申请,这些个人或组织包含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居委会、村委会等。法院受理后会审查原监护人是否有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等行为,若情况属实,法院会撤销其监护资格,安排临时监护措施并指定新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