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申请不予受理,唯一的途径就是重新提交商标转让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商标局会在发文中说明具体原因,下次提交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有半点马虎,否则,将会再次影响商标转让申请的顺利进行,毕竟商标转让是涉及到法律的东西,商标局对申请的书式要求极其严格!通常商标转让不予受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的影响:
首先是商标转让申请书没有按规定范本填写;
其次是未使用中文简体填写,转让人、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等;再次是未填商标类别或是错填的;
然后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未在委托书上盖章或签字的,或未填写代理组织名称;还有未填写注册号或申请号,或填写的注册号有误的;再者是转让人、受让人未在书式上签字或盖章的;另外还有申请书、委托书、合同上转、受让人、委托人的盖章或签字不符合的以及打印不清晰,没法辩认的;同时还有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件的;
最后还有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商标转让文件没有附送中文简写的。除了以上几点,在提交转让前,我们还因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同一个商标,发生2次转让,而且是转让给不同的人;
2、转让商标前,转让的商标与他人签署过质押、授权许可等协议;
3、转让商标前,转让的商标收到商标局下发的争议、撤销、无效宣告等法律文书;
4、商标转让人,持有与转让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同转让,否则商标转让将不予核准。
5、未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未注明违约责任,过户期间转让方反悔撤回商标转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