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可直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可收集能证明未共同生活或生活困难的证据,如生活费用支出证明、收入证明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生活中遇到彩礼退还纠纷,可先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