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护理依赖赔偿年限时,要密切关注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情况,一旦恢复则护理期限截止。
(二)对于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的受害人,综合其年龄和健康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不过最长不超二十年。
(三)若护理期限已满但受害人仍需护理,可重新起诉索要护理费,法院会结合实际确定后续期限。
(四)实际中可留意法院的判决习惯,通常法院会先支持一定年限护理费用,到期后可再主张后续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的护理费根据护理期限等因素确定,与护理依赖赔偿年限相关规定相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