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办理离婚登记:若发现财产分割存在欺诈、胁迫情况,要在规定时间内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胁迫时在场的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二)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可以和配偶心平气和地交流,找出婚姻问题并共同解决,尝试修复感情。若配偶起诉离婚,积极参与诉讼,向法院表明自己不愿离婚的想法。另外,和第三者划清界限,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条虽未直接针对欺诈、胁迫,但可类推其保护夫妻财产权益的精神适用于受欺诈、胁迫分割财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