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告人对判刑结果不服且在上诉期内,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注意不服判决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若判决已生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进行申诉。虽申诉无时间限制,但需有符合法定情形,如发现新证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原裁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法院才会重新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