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诉讼离婚带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二)提出析产申请:准备好资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
(三)等待审核:登记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法定形式。
(四)缴纳费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缴纳手续费、工本费等。
(五)完成产权变更:登记中心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将房产析产到单方名下。同时要保证材料齐全准确。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