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履行:当一方主动履行离婚判决时,双方依据判决结果完成财产交付以及子女抚养权的交接等事项。
(二)强制执行:若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或者与之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被申请执行人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措施。对于子女抚养权判决的执行,法院先做思想工作促使交付,若仍不执行,可对其罚款、拘留。
(三)申请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