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母亲无特殊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2岁以下婴儿抚养权一般归母亲,母亲可积极争取并正常抚养孩子。
(二)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父亲可收集相关疾病诊断证明等证据,请求法院将抚养权判给自己。
(三)当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时,父亲需提供能证明母亲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向法院请求抚养权。
(四)父母双方可就不满两周岁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协商,若达成由父亲直接抚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协议,可向法院提交协议争取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