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破产条件,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才符合破产清算要求。
(二)符合条件后,债务人可自行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债权人也能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申请时准备好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如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
(四)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等资料,调查财产状况并制作报告,决定内部管理事务。
(五)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按方案变价出售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