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行动:车辆理赔纠纷发生后,要尽快收集与理赔相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维修发票、诊断证明等,为可能的法律诉讼做准备。
(二)保留沟通记录:在与保险公司等义务人沟通理赔事宜时,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邮件、电话录音等,证明自己在三年诉讼时效内有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三)关注时效中断情形:一旦出现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自己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能使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要留意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问题。
(四)特殊情况申请:若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但有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保护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