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申请变更子女抚养权,优先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此协议有法律约束效力。
(二)协商无果时可起诉,但需有法定变更情形,像与子女共同生活方患重病、伤残无力抚养,或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以及十周岁以上子女愿随另一方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
(三)准备起诉状,清晰阐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同时收集能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证据,比如对方不适合抚养的证据、自己抚养更有利的证据。
(四)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等待法院受理并安排开庭,最终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