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购房婚后房贷分担分两种情况,登记在购房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是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给予另一方补偿;登记为双方名字,属共同财产,房贷是共同债务,可约定比例,无约定则平均分担。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房产登记在购房方名下,因其为个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房贷承担比例,协商不成时,离婚时法院会基于房屋产权归属,让登记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进行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的补偿。若房子登记为双方名字,该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房贷也自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可自行约定还款比例,没有约定时一般平均分担。同时,不管是协商还是法院判决,都会综合考虑实际经济状况和对家庭贡献等因素。若您在婚前购房房贷分担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