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被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先尝试自行协商拆迁补偿的分配,达成一致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若房屋是一方婚前财产且未转化为共同财产,拆迁补偿归该方个人。但如果婚姻期间有修缮、扩建等使房屋增值,增值部分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
(三)对于拆迁补偿中针对家庭成员的安置补偿,按照补偿政策确定每个人应得份额,各自领取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