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侵犯男方财产权益,如隐匿、转移共同财产,男方要及时收集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若女方对男方进行人身骚扰、威胁,影响正常生活,男方应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后报警,也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三)若女方在抚养孩子方面未履行义务,男方可先与女方协商,协商不成则准备孩子的花费凭证等证据,通过诉讼要求女方履行义务并承担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