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外人要撤销离婚协议,需证明协议侵害自身合法权益,比如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况。
(二)若满足条件,案外人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民事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离婚协议相关裁判文书的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三)诉讼中,案外人要举证证明离婚协议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其权益,像提供财产转移、债务关系等证据。
(四)若法院认定离婚协议损害案外人合法权益,会依法撤销或部分撤销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