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配;登记在一方名下,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可主张分割,分割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相关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当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表明双方对房屋都有共同的产权意识,所以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通常均等分配,不过也会综合考虑出资、贡献等实际情况。若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只要能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证明自己在婚前参与了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就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主张分割。分割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无果,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状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您在婚姻财产分割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