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家暴事实的材料。
(二)撰写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如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点阐述家暴情况作为事实与理由。
(三)递交材料:将准备好的证据材料和起诉状递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
(四)参加庭审:法院安排开庭后,在庭审中充分展示证据证明家暴事实,支持自身诉求。
(五)申请赔偿:若法院认定家暴属实且调解无效判决离婚,受害方可以要求施暴方进行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