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取保候审人逃跑,已交保证金的,司法机关会根据情况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之后会责令其具结悔过,还可要求重新交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对其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若所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构成犯罪,会依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定罪量刑。
(三)逃跑行为致使司法机关无法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会作为酌定从重处罚情节。
(四)逃跑后又实施新的犯罪行为,会对新罪与原犯罪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