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两周岁以下,尽量证明自身不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况,如无严重疾病、无不良生活习惯等,以争取抚养权。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可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方面展示自身优势,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
(三)若自身存在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要及时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
(四)孩子已满八周岁,平时要注重与孩子良好沟通,让孩子能自由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