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异议期间,要严格在该约定期间内提出异议并向法院起诉,避免错过时间。
(二)若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需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三)务必重视解除合同异议权的行使期限,在相应期间内积极行使权利,否则法院不会支持关于合同解除无效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虽然此条未直接对应上述期限,但体现了合同解除需遵循一定程序和规则,从整体合同解除制度可推断出对解除合同异议权行使期限的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