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交车营运损失是车辆受损无法正常运营的经济损失,计算方式有参考自身运营数据算净收入、参考同线路同类型车平均运营收益、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评估;侵权致停运时被侵权人主张损失要举证并按实际减少收入赔偿。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公交车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运营产生损失时,有多种计算损失的方式。参考自身运营数据计算每日净收入,是将日总收入减去燃油费、保养费、驾驶员工资等日运营成本,能直观反映车辆运营的实际收益情况。参考同线路同类型公交车同期平均运营收益,可避免个别特殊情况的影响,使计算结果更具普遍性。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评估,则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科学评估,结果更具客观性和权威性。若因侵权导致公交车停运,被侵权人需对损失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举证,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赔偿数额,以保障赔偿的公平合理。如果大家在公交车营运损失方面遇到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