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刑事羁押期限分拘留和逮捕两阶段,拘留阶段提请批捕一般3日,特殊情况延长1至4日,流窜等重大嫌疑分子可延至30日,检察院7日内决定;逮捕阶段一般侦查羁押不超2个月,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
法律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拘留阶段是初步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公安机关有3日的常规提请批捕时间,特殊情况可灵活延长,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到30日,给了公安机关足够时间收集证据。检察院在7日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保障司法效率。
逮捕阶段,侦查羁押一般不超2个月,若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殊案件,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还能再延长2个月,以应对不同复杂程度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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