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调取:携带身份证,前往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有管辖权的档案馆,申请查询并复制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会提供离婚证相关证明材料。
(二)委托他人调取:除本人调取所需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且授权委托书要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内容。
(三)提前咨询: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馆具体要求可能有差异,调取前先电话咨询详细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有对离婚相关材料进行管理和提供查询等服务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