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可解除合同。比如因自然灾害致使无法按时交付货物。
(二)当一方在履行期限没到就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者通过行为表明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卖家明确说不卖商品了。
(三)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可解除合同。像租客拖欠租金催后仍不给。
(四)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能解除合同。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严重不达标。
(五)对于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可随时解除,但要提前合理期限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