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体受伤一般按三年诉讼时效来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因为身体受伤多属侵权纠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
(二)若身体伤害是产品缺陷造成的,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诉讼时效是四年。
(三)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四)三年期间,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况,诉讼时效中断,中断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