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自身抚养优势。可以收集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的相关材料,如房产证、工资流水等,来证明自己能给予孩子物质保障;提供孩子学校老师的评价、参加活动的记录等,表明自己在孩子教育方面的关注和付出。
(二)指出对方不利因素。收集对方患有严重疾病的诊断书、有不良嗜好的照片或视频等证据,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
(三)与对方协商。尝试心平气和地与对方沟通,说明自己抚养孩子能提供更好的条件,争取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
(四)提起诉讼。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提交上述收集的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