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要做好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识别与统计,比如及时记录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以及因相关合同产生的共益债务。
(二)准确核算职工债权,包括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确保职工权益。
(三)梳理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按照规定进行清偿。
(四)对普通破产债权进行登记和确认。
(五)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时,严格按照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