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签订买卖合同,要明确标的物的质量、数量、交付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避免后续因这些问题产生纠纷。
(二)签订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需关注供应的标准、费用计算方式及缴费时间等内容。
(三)赠与合同签订时,若赠与人有附带条件,要在合同中明确表述。
(四)借款合同应清晰写明借款金额、利息计算方式、还款时间和方式等。
(五)租赁合同要明确租赁物的使用范围、维修责任等事项。
(六)融资租赁合同则要确定好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依据,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