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有五日的时间来决定是否受理。这为仲裁程序的启动设定了明确的时间限制,保障了申请人能及时知晓仲裁进展。
(2)符合受理条件时,仲裁委需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则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这体现了仲裁程序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让申请人清楚知晓不受理的原因。
(3)若仲裁委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决定,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申请人提供了另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
(4)当存在材料不齐备等情况,仲裁委可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并在收到补正材料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这也给予了申请人补充材料的机会。
提醒:
申请劳动仲裁时要确保材料完备。若收到仲裁委不予受理通知,应及时了解理由,必要时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