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成年孩子抚养方去世,健在另一方通常取得抚养权并履行抚养义务;若另一方不适合抚养,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可经相关部门指定或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
法律解析:
父母对子女有法定抚养责任,所以抚养方去世后,健在的另一方一般会成为孩子新的抚养人。若另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的情况,法律规定了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先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再到兄、姐等。这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能在合适的环境中成长。当对监护人的确定产生争议时,可通过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若对指定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申请。同时,当事人也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这一系列规定都是为了妥善解决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如果在实际中遇到类似监护权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