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不能出庭原因以及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态度。
(二)因健康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不过涉及身份关系部分本人仍要表明意愿。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能缺席判决,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不会因被告缺席直接判离。
(四)若被告故意逃避庭审,多次传唤仍不到庭,法院可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