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想对共有房产处分,要好好商量达成一致,再进行出售、出租等操作。
(二)离婚分割房产时,双方先自行协议,能达成协议最好。若协议不成,就由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若法院把房屋判归一方,获得房屋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对房屋拍卖、变卖后分割所得价款。
(四)若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产,另一方可以去追回,但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就无法追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