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汽车为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汽车,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应分割,获车方给另一方相应部分一半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汽车,其财产属性明确为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不参与分割。而对于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行为意味着双方都对汽车的后续价值有贡献,所以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为保障双方权益,通常由获得汽车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一半的补偿。如果在离婚时遇到汽车分割等财产问题拿不准如何处理,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