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母方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父方可以争取子女抚养权,同时准备好母方疾病的相关诊断证明等材料。
(二)若母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父方要求子女随自己生活时,要收集母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等。
(三)父母双方若能就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达成协议,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可签订书面协议。
(四)当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时,若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出具愿意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孩子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