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实施了诈骗三人六万多元的行为,若想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可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可争取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同时要积极坦白交代犯罪事实,主动退赃退赔,并尽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二)若有犯罪前科且构成累犯,要认识到可能会被从重处罚,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争取在其他方面获得较好的量刑评价。
(三)由于不同地区对“数额巨大”认定标准有差异,若涉及不同地区的案件,可了解当地的具体标准,以便对量刑有更准确的预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