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仔细查阅庭审记录和裁判文书,找出抗辩理由不被采纳的原因,判断是否存在误解、法律适用错误或证据不足等问题。
(二)若认为裁判有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时提交新证据或进一步阐述合理抗辩理由。
(三)若判决已生效,若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等法定情形,可申请再审以纠正错误裁判。
(四)尝试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达成双方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