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先确定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若被告在该地居住,就向该地法院起诉。
(二)若被告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需了解被告是否有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地除外),有的话向该地法院起诉。
(三)若被告下落不明、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